首頁 > 成功案例 > 人口販運防制法

人口販運防制法

  • 人口販運防制法
商品圖像
  • 商品資訊

     

    案例敘述

    客戶被檢方以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、最重可處7年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重罪起訴。

    客戶經友人介紹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,梁律師綜攬全卷後

    發覺客戶雖然在偵查時有聘請其他律師,但是並沒有將案情詳述整理

    檢察官方以前開重罪起訴

    因此審判時,梁律師向合議庭主張,客戶雖有犯罪,但觸犯的並非前開重大刑典等罪,並提出相關實務見解佐證

    幸賴合議庭明察秋毫肯認客戶所犯並非重罪,並給予緩刑之宣告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商品Q&A

    • 提問者稱呼
    • 手機
    • 留言內容
    • 驗證碼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