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妨害性自主案件(再議成功)
客戶因妨害性自主案件,向檢方提出告訴,檢方偵查後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客戶覺得十分委屈,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。
梁律師深知此類案件,檢察官不論起訴與否都會為很徹底的偵查作為
加上偵查不公開原則,無法得知所有卷證,處理上會有相當之難度。
但是梁律師憑藉著擔任法官時,審理此類案件,有可能會有偵察不備之處
加以詳細整理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
最後,高檢署肯認梁律師的主張,將全案發回地檢署續偵。
保護令案件
傷害案件
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(賄選案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