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家庭暴力案件
客戶為被害人之父親
而加害人則為被害人之母親
被害人受到其母親不當之家庭暴力
客戶得知後,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
梁律師受委任後
將加害人所為一一向檢察官陳明
並且舉出目前實務上對於此類案件的見解
然加害人毫無悔意
更仗勢其為被害人之母,飾詞狡辯其犯行
幸賴檢察官明察秋毫,將加害人起訴
也讓被害人能夠放下心中大石。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
刑法第304 條
妨害兵役治罪條例
家事案件-監護宣告
民事案件-債務人異議之訴、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
刑事案件-毒品、禁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