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家庭暴力案件
客戶為被害人之父親
而加害人則為被害人之母親
被害人受到其母親不當之家庭暴力
客戶得知後,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
梁律師受委任後
將加害人所為一一向檢察官陳明
並且舉出目前實務上對於此類案件的見解
然加害人毫無悔意
更仗勢其為被害人之母,飾詞狡辯其犯行
幸賴檢察官明察秋毫,將加害人起訴
也讓被害人能夠放下心中大石。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
刑法第304 條
行政訴訟之「三七五租約」
刑事案件-妨害性自主
少年案件
清償借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