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
當事人被查獲栽種之大麻250多株
檢警認為當事人係為製造及販賣毒品方栽種前開數量甚鉅的大麻
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當事人被羈押後經友人介紹,委請梁凱富律師協助
在梁律師的努力下,除了向法院表示前開大麻僅係客戶為了研究而栽種
更法院主張檢警並未查獲任何客戶有販賣毒品之犯行
最後法院肯認梁律師的主張,給予客戶交保的機會
刑事訴訟法第110條、第111條、第93條之6、第116條之2、第121條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、第9條、第11條
刑法違反著作權法案件
保護令抗告案件
刑事-詐欺案件
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案件(監護權案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