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損害賠償案件
客戶是優良的企業客戶
因不慎與同案被告引起他人損害
客戶很有誠意希望在十萬元之內處理損害
然對方卻獅子大開口,希望拿到40多萬的賠償
客戶經友人介紹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
在梁律師的辯護下
法院肯認對方無理的要求
最終客戶僅需要賠償對方8萬多元的損害
民法第184條
民法第185條
民法第191條
民法第196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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