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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案例敘述
客戶有一對子女,離婚後由其妻單獨監護
最近客戶希望將兒子改由自己單獨監護
經與其妻討論後,其妻堅持不願意放棄任何監護權
客戶自行詢問了許多律師
律師們都以「手足不分離」、「母親監護案件中有主場優勢」為由
認為客戶的訴訟不樂觀
客戶經友人介紹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
梁律師原則上也同意上開律師的想法
但是,既然客戶有需求,身為律師理應盡力幫客戶完成
因此在程序中,梁律師一一向法院表示
若由我方客戶單獨監護兒子,會比目前由媽媽監護的狀況下
能夠給予兒子更多的照料
此外梁律師恩威並施,除了告知對方,「手足不分離」、「母親監護案件中有主場優勢」都只是原則
實務上有更多允許各自監護的狀況
另一方面也替客戶向對方承諾日後的探視與互動不會受到影響
法院的也認同梁律師的主張
在我方與法院的勸說下,以及對方也詢問知曉此類法律規定的友人後,最後同意我方的主張,讓本案畫下完美句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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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Q&A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