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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案例敘述
客戶與其夫離婚
並且向其夫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
然其夫僅願意給予些許金錢
甚至聘請律師向客戶表示
如果進行訴訟,連任何金錢都不會給予
客戶經友人介紹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
在本案處理時,
梁律師計算客戶可分配之數額約為200餘萬元
但是為了客戶的權益
就另外較具有爭議的100餘萬元亦主張之
訴訟過程中
對造律師屢屢提出客戶因為對家庭沒有貢獻
而主張客戶不可分得其夫任何財產
然而此非事實之主張
在梁律師的辯護下,幸未被法院採認
法官除了未採認對造律師不實的主張外
對於我方的主張也都大致肯認
最終客戶取得理想的結果
相關法條
民法第1005條
民法第1030條之1
民法第1030條之2
民法第1030條之3
民法第1030條之4
民法第1017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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