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民事案件-債務人異議之訴、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
民事案件-債務人異議之訴、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
-
商品資訊
客戶與對造有債權債務關係,並簽立了本票與對造。之後對造執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,並經法院核准。
然客戶無法證明其已經清償本案債務,遂請求梁凱富律師協助。梁律師審酌全案卷宗,認客戶雖無法舉證已清償,但仍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本案債權已經不存在,對造請求並無理由。
經梁律師細膩地將事實整理還原予法院,法官亦同意我方主張。
#前法官梁凱富律師
#高雄律師
#台北律師
#台中律師
#債務人異議之訴
#本票債權不存在
-
商品Q&A